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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各院(部)撰写审核评估自评报告的通知

时间:2023-09-26 浏览量: 编辑:

各二级学院(部):

根据《关于印发<武汉轻工大学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工作方案>的通知》(轻工大行发〔2022〕5号)(下文简称《方案》)精神,学校已开展校内自评工作,现要求各二级院(部)根据审核评估重点及工作任务清单,切实做好自查自评自建工作,在深入研究、凝练总结基础上撰写审核评估自评报告。现将自评报告撰写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基本原则

1.以数据为依据、以事实来说明。要求以审核评估基本状态数据为依据,遵循实证性原则,突出立德树人成效,强化人才培养质量中的主体地位,强化质量保障体系建设等。

2.突出内涵建设、特色发展。深刻理解并把握审核评估的指导思想、审核重点和核心教育教学理念,重新审视学院办学定位与目标,突出内涵建设、特色发展,展示本科教育教学改革的成效和特色。

3.找准问题和薄弱环节。深入查找问题和不足,确定整改目标和具体措施,对存在问题原因的分析要准确、具体、深入,所提改进措施要切实可行并行之有效。

二、撰写内容

根据审核评估指标体系,按照7个一级指标、27个二级指标及审核重点,逐项撰写自评报告。各院(部)应指定专门报告执笔人,院(部)主要负责人负责相关内容的撰写审核工作。自评报告按照《二级院部审核评估自评报告撰写提纲》(详见附件1)完成。

三、撰写要求

1.认真学习研究《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实施方案(2021—2025年)>》、《武汉轻工大学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工作方案》等文件精神,仔细研究审核评估范围、审核要素内涵说明等,准确理解审核评估内涵,在深刻理解并把握审核要点的基础上撰写自评报告。

2.撰写报告要覆盖指标体系所有项目和审核重点,要求重点突出、文字精炼,其中问题与改进措施部分要求占自评报告的三分之一。撰写问题与改进措施,要找准关键核心问题,深入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制定切实可行的改进措施,明确整改的目标和发展方向。

3.自评报告需系统总结近三年学院教学改革与建设的经验与成效。涉及到的体现年度变化情况的比较分析类数据,可列近三年(或学年)的数据表格。经费、图书、教研成果、仪器设备总值等数据应按照自然年统计,其它教学数据按学年统计。

4.自评报告内容应遵循实证性原则,撰写要处理好自评报告与基本状态数据、教学档案统计数据及支撑材料之间的对应关系并相互印证报告内容可加入核心数据图表进行分析(数据图表可自行设计),做到逻辑清晰、前后贯通。

四、报告格式要求

(一)标题:黑体小二加粗居中,单倍行距。

(二)一级标题:黑体小三顶左,用“一、”“二、”“三、”标识,单倍行距。

(三)二级标题:黑体四号顶左,用“(一)”“(二)”“(三)”标识,单倍行距。

(四)三级标题:黑体小四顶左,用“1.”“2.”“3.”标识,单倍行距。

(五)段落文字:宋体小四,两端对齐书写,段落首行左缩进2个汉字符。行距20磅。

(六)表格:表名置于表格上方,宋体五号居中,表格内文字为宋体,大小根据表的内容自行调整。

(七)图:图名置于图的下方,宋体五号居中,单倍行距。

五、支撑材料

1.依据审核评估指标体系、审核重点,各二级院部按《各教学院(部)教学文档清单》,对应自评报告,结合工作实际,整理科学合理、规范有序、论证充分的支撑材料。

2.二级院部支撑材料涉及到的数据表的格式和内容可以按照教学管理档案的要求提供或自主设计。所有材料按目录整理装盒存于本部门备查。

六、其它

1.2023年11月10日前,各二级院部自评报告及支撑材料目录纸质版经单位负责人审核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报至教学评估中心,电子版发至邮箱:115057939@qq.com。

2.评建办公室拟于2023年11月中下旬组织专家组共同审查自评报告及支撑材料目录并到各学院查阅具体的支撑材料。





附件:

1.二级院(部)审核评估自评报告撰写提纲





武汉轻工大学评建办公室

                                                                                         2023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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